济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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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的通知

济政发〔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济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工作,明确审批权责,提高审批效率,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及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

  第四条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登记备案后和项目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第五条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除依法应由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以外,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化学原料、石油化工、酿造、酒精生产、染料、农药生产、印染、电镀、垃圾处理、淀粉制造及深加工、新建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项目、新建和扩建铅酸蓄电池生产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二)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以及放射源、射线装置;(三)省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房地产项目以及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四)市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国家、省确定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市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委托该建设项目所在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济南市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规划》范围外,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二)《济南市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规划》范围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2号)中需要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且按规定由市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

  第七条锅(窑)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仍按《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凡涉及省、市级各类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及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在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应征求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九条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本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委托该建设项目所在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委托机关应当对受托机关实施的审批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对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受理和审批。

  第十一条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有权予以撤消或者责令限期纠正。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4月11日市政府印发的《济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济政发〔2008〕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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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27届中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哈办发〔2004〕36号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27届中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第27届中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7月22日



第27届中国·哈尔滨之夏
音乐会活动方案





  文化部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联合承办的第27届中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以下简称"哈夏"),拟于2004年8月6日至15日在哈尔滨市举行。为做好"哈夏"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届"哈夏"坚持"国际化方向,国家级水平,群众性参与"的定位原则,在继承历届"哈夏"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力求做大做强,努力实现专业与业余相结合、严肃音乐与通俗音乐相结合、室内演出与广场演出相结合、文化与经贸旅游相结合,达到中西文化荟萃、南北文化交融、促进本土文化发展的目的,把"哈夏"打造成享誉海内外的知名文化品牌和国内一流的音乐盛会。

  二、活动内容
  (一)开幕式和闭幕式
  开幕式:邀请中央歌剧院演出(省直艺术表演团体优秀演员参演)。晚会以独唱、合唱、重唱等形式演唱我国广大观众熟悉的中外著名歌曲,中央歌剧院王霞、付海燕等歌唱家参加演出,著名指挥家高伟春担任指挥。开幕式结束后,中央歌剧院再演出一台合唱音乐会。
  闭幕式:8月15日将举行大型闭幕式活动。
  本届"哈夏"的开幕式、闭幕式由省文化厅负责。

  (二)国外艺术团组演出
  1、奥地利室内乐音乐会
  2、德国演唱小组独唱、重唱音乐会
  3、美国铜管五重奏音乐会
  4、加拿大钢琴独奏音乐会
  5、德国斯克瑞德摇滚乐音乐会
  6、圣彼得堡音乐学院音乐会
  另外,还邀请韩国、俄罗斯、印度等民间歌舞表演及友好城市的艺术家参与群众性的广场文艺联欢演出,加强中外文化交流,烘托热烈场面。
  以上活动由市文化局负责。

  (三)国家级活动及国家级艺术团组参会安排
国家级赛事--全国流行音乐新人选拔赛。该比赛在我国首次举行,旨在促进我国流行音乐的繁荣与发展,鼓励选拔优秀流行音乐人才。比赛以声乐组合、乐队组合、流行歌手形式进行。经过北京初赛,将有来自全国各地的音乐组合和选手参加复赛和决赛。文化部负责聘请全国有关专家担任评委及评判工作,比赛结束后将举行隆重的颁奖晚会。
  邀请中国歌舞团的大型原创中国歌舞晚会《秘境之旅》参加演出。
  以上活动由市文化局负责。

  (四)"鼓舞龙江"大型鼓表演活动
  该活动是本届"哈夏"新推出的表演项目,将"哈夏"中的一天定为"鼓日",专门进行鼓表演活动,以舞鼓表演的激昂、振奋和浓郁的民族风情特色,增加节日气氛和群众参与性。"鼓舞龙江"除我省、我市的区、县(市)及部队、工厂、学校各具特色的鼓表演之外,经文化部推荐,邀请了山东、山西等地的几支优秀鼓队,还专门邀请了日本、韩国鼓队,丰富这一活动的色彩,力争把这一活动打造成"哈夏"的一个固定项目和知名品牌,成为吸引国内外各类鼓表演积极参与的国际性活动。
  此项活动由哈报业集团负责。

  (五)"放歌哈尔滨"大型歌舞晚会
  晚会汇集新创作的以赞美黑龙江、歌颂哈尔滨为主题的优秀歌曲,邀请全国知名的歌唱家演唱并参加演出。优秀歌曲作品将制成电视节目播放。
  此项活动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六)举办"同一首歌·走进哈尔滨"大型演唱会
  此项工作由市广电局负责。

  (七)地方艺术团体演出比赛
  1、黑龙江省歌舞剧院民族音乐会
  2、黑龙江省歌舞剧院交响音乐会
  3、首届黑龙江省管弦乐演奏员比赛
  以上活动由省文化厅负责。
  4、齐燕、李红深独唱音乐会
  5、哈尔滨交响乐团交响音乐会
  6、哈尔滨歌剧院民族乐团、沈阳音乐学院民族乐团"多彩的旋律"民族音乐会
  7、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综合音乐会
  8、哈尔滨学院双排键电子琴演奏会
  9、哈尔滨市中学生乐团交响音乐会
  10、哈药总厂童声合唱艺术团、广州芳村少年宫小花蕾童声合唱团合唱音乐会
  11、哈尔滨爱乐乐团音乐会
  以上活动由市文化局负责。

  (八)群众文化活动
  1、《百年故乡音乐家回顾展》
  此项活动由省文化厅负责。
  2、群星荟萃广场文化演出活动
  3、"丁香小姐"大赛
  4、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历史摄影回顾展
  5、中国·哈尔滨第四届朝鲜族民俗文化节
  6、龙江旅游摄影展
  7、"哈夏"摄影摄像大赛
  以上活动由市文化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做好第27届"哈夏"会的各项工作是2004年我市重点工作之一,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推动先进文化发展的高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的重要决策,推进我市文化名城建设,把本届"哈夏"会作为展示我市形象的良好机遇,举全市之力,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做好各项演出的准备工作。市文化部门要按照文化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演出、比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并全力抓好我市参赛参演的准备工作,力争取得好成绩。各区政府和所属文化部门,要在"哈夏"期间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好全市群星荟萃广场文化演出等项活动。

  (二)做好宣传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加大对本届"哈夏"会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音乐文化氛围,使"哈夏"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产生重要影响。

  (三)做好环境、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各级城建、市容、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要结合实施城市"形象工程",搞好街路的净化、绿化、美化工作,以整洁、优美的市容市貌迎接"哈夏"。商业、旅游、接待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文明行业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热情周到地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公安、交通部门要认真做好"哈夏"期间的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对全市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要有重点地进行整顿。公安部门要做好"哈夏"期间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做好旅游和经贸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旅游部门要以"哈夏"为契机,广泛邀请国内外旅游团体来哈观光、旅游,配合文化部门安排好参演及观摩人员的游览活动。经贸部门要充分利用"哈夏"带来的商机,适时组织一定规模的经贸活动。
  (五)搞好"哈夏"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铁路、民航、海关部门要为"哈夏"会的客人在购票、出入境等方面提供方便。各演出、比赛场馆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演出顺利进行。供电部门要提前检修好供电线路,确保正常安全供电。"哈夏"活动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哈夏"组委会统一要求,制订周密的工作方案,层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组委会办公室要做好协调、督办工作。

  四、组织领导
  第27届"哈夏"音乐会
主 席:孙家正 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
    张左己 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
副主席:陈晓光 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刘东辉 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
    孙启文 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程幼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石忠信 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市长
    方存忠 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纪检委书记
组织委员会
主 任:陈晓光(兼)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程幼东(兼)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石忠信(兼)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主任:于 平 文化部艺术司司长
    白亚光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执行副主任)
    马顺强 黑龙江省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张少良 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执行副主任)
    张桂华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执行副主任)
顾 问:程道喜 原哈尔滨市政协主席
秘书长:刘中军 文化部艺术司副司长
    綦 军 黑龙江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文成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秘书长:
     卢国惠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国强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主任
    余建军 文化部艺术司音舞处处长
委 员:黄振春 文化部办公厅副主任
    吕章申 文化部人事司司长
    李 雄 文化部计财司司长
    丁 伟 文化部外联局局长
    陈志音 音乐周报副主编
    骆仲林 哈尔滨市文化局局长
    梁梦阳 哈尔滨市文联主席
    张丹红 黑龙江省文联音协副主席
    刘克纪 哈尔滨市音协主席
    刘存周 哈尔滨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孟庆龙 哈尔滨市通信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刘 涛 哈航集团第一副总经理、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綦 军 黑龙江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骆仲林 哈尔滨市文化局局长
副主任:余建军(兼)文化部艺术司音舞处处长
    许树滋 文化部艺术司演出处处长
    程桂荣 文化部艺术司办公室主任
    邓 林 文化部艺术司音舞处副处长
(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立民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王永贵 哈尔滨市文化局副局长
    朱寄鹏 哈尔滨市文联副主席
    刘彦涛 哈尔滨市文化局副局长
    张坤明 哈尔滨市文化局副局长
    高长顺 黑龙江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
    高 弟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组委会执行委员会
主 任:方存忠 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纪检委书记
副主任:张少良 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桂华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于沐琳 共青团哈尔滨市委书记
    马 彬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长斌 哈尔滨市交通局局长
    王春莉 哈尔滨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 莉 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王维绪 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
    牛黎军 哈尔滨电业局局长
    孔庆勋 哈尔滨市香坊区区长
    石永明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哈尔滨市教育局局长
    石嘉兴 哈尔滨市道里区区长
    曲维嵩 哈尔滨市松北区区长
    朱文玮 哈尔滨市道外区区长
    刘玉润 哈尔滨供排水集团董事长
    刘世勋 哈尔滨市呼兰区区长
    刘晓东 哈尔滨市审计局局长 
    刘清玉 市建委副主任、市整治办常务副主任
    杜传东 哈尔滨市旅游局局长
    谷 励 哈尔滨市卫生局局长
    张国栋 哈尔滨市供热办主任
    张惠涛 哈尔滨市动力区区长
    俞滨洋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局长
    宫喜庆 哈尔滨市体育局局长
    骆仲林 哈尔滨市文化局局长
    贾秋林 哈尔滨铁路分局副局长
    高迎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席长青 哈尔滨市财政局局长
    程颖刚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社长
    谢沛海 哈尔滨市接待办主任
    蔺相才 哈尔滨市平房区区长
    魏 伟 哈尔滨市南岗区区长


第五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

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2002-06-28

教考试厅〔2002〕1号


  现将《第五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按照会议要求安排好下一阶段工作。

第五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

  2002年5月24日至25日,第五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继续发展自学考试事业的指示精神,研究和分析自考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确定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讨论全国考委专业委员会的调整方案和章程。

  全国考委委员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分管厅长(主任)、自考办主任,全国考委各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教育部部长、全国考委主任陈至立到会并做重要讲话,全国考委副主任王明达做工作报告和会议总结。



  陈至立部长在总结五届考委一次会议以来的自考工作时指出:在高等学校连续3年扩招的情况下,自学考试的总报考人数规模基本保持稳定;本科专业报考大幅度增加;考生原有的文化程度逐年提高;专业调整和教学媒体建设取得进展;自考面向农村工作稳步实施,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培养农村小学在职教师"自考烛光工程"进展顺利;社会助学、考务管理、自考宣传及研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对于当前自考面临的新形势,特别是随着高校连续扩招,网络教育等其他开放教育形式的兴起,部分主考学校对自学考试积极性不高,部分同志对于自考前景表示担心,陈至立部长明确指出,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持继续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方针不动摇。她说,中央提出了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方针,近几年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很快,形式也更加多样化。自考作为整个高等教育事业的一部分,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人民群众要求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加,都进入大学学习是不现实的,一部分人还是要通过自学考试形式。自学考试开放、灵活,为每个希望学习的人提供机会,具有宽进严出的特点。这个特点是其他一些高等教育形式所没有的,也符合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的需要,所以自学考试的发展空间非常广阔。对于自考这样一项非常有生命力的事业,我们要充满信心。自学考试工作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对新形势下自考的地位、作用和自考教育制度的定位有正确的认识。自学考试制度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已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日渐形成的终身学习社会中,还将继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陈至立部长指出,自学考试要深化改革,不断增强社会适应性。她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要继续推进自考面向农村工作的开展,积极主动地为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第二,要有新思路来开拓助学辅导的新渠道,用现代的信息技术来提高助学的针对性和效益;第三,要积极推进部门合作开考,并且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的证书考试;第四,要进一步充分发挥普通高校的作用,发挥他们在自学考试事业中的作用。普通高校要把参与自考工作作为社会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大局看待这个问题,切实承担起主考学校工作的职责,为建立我国终身教育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陈至立部长要求,自考工作要加强管理,改进服务,确保自考质量。第一,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科学地把握质量标准。质量是自学考试的生命线,没有了质量和信誉,自学考试制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第二,要建立多样化的自学考试社会化的服务体系。自学考试不能仅仅重视考试,还应该重视学习过程。要重视对考生学习的指导,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教育资源,逐步形成社会化的助学教育网络。要积极开发和利用计算机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卫星教育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为考生提供多样化的助学形式。第三,要加强自学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将自学考试列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定期地研究自考工作。在机构调整中,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自学考试机构设置。但无论怎么设,从事自学考试管理工作的专职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自考机构也要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要把自考工作作为一项伟大的事业去做,要认真研究、探索,讲奉献,讲敬业。陈至立部长还强调指出,各级自考部门要完善考务管理和检查监督机制,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打破封闭办考的观念,树立为社会为考生主动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王明达副主任在大会上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情况报告》。报告结合统计数据首先分析了近两年来自学考试呈现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是全国报考人数基本保持稳定,总数略有下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发展不平衡;

  二是报考本科的考生有所增加,专科则减少;

  三是报考人员学历层次有较大幅度提高;

  四是毕业生人数增加。

  王明达副主任在报告中总结了五届一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1.完善自学考试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学考试质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已经拟订出修改稿,全国考办还在助学工作、委托开考工作方面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2.加强专业教学工作建设,推进助学工作发展。专业调整后,全国考办编制了一批教材和学习包,初步建立了教材主渠道供应工作,并对全国的各类助学单位开展了登记注册和评估指导工作。

  3.农村自学考试工作稳步开展。先后批准了浙江、江苏省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方案,两省农村自考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建立起了一批乡镇自学考试工作站,农村考生增长很快。

  4.改进命题和考务工作,确保考试质量。从2001年起,全国公共课考试次数增加为每年四次,改进了命题工作,统考题库建设开始起步。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大力推进考务管理现代技术手段的应用。

  5.发挥自考优势,加强与国内外的合作。中英开考的两个专业范围已经在14个省市开考;与联想集团合作开考的电子商务专业进展顺利;承担了清华大学远程教育试点的考试组织工作;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实施自考烛光工程,共同酬资1000万元为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小学教师免费提供自考专业学习。

  对于今后如何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和陈至立部长提出的自考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王明达副主任强调要切实加强内部建设,进一步推进自考各方面工作。重点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强专业建设。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主要是满足提高职业能力的应用型专业,培养应用文科和应用技术人才。

  二、加强教材建设和助学工作。对于很多人反映的有些教材内容过时问题,考办要组织专业委员会和主考学校对一些重点教材实行年审制,同时对相关课程的命题和题库进行审查,发现过时的内容必须及时改正。要建立责任制,变化较快的重点教材必须有专人负责。教材供应发行中的问题,关键靠各级考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观念来解决。要组织力量编写制作廉价实用的自学辅导的文字和音像教材。

  三、改进命题和考务管理工作。统一命题的门数要适度控制,以更好地体现地方的特点,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建立题库的课程不要太多,建库的标准和要求只能逐渐达到。严格考务管理是自考管理工作的重点,必须坚持常抓不懈。建立规范化的考务管理制度,严格培训涉考人员。全国考办将制定《自学考试工作评估细则》,对地方自考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以加强宏观管理。



  会议结合陈至立部长的讲话和王明达副主任在大会上的报告,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改革与发展,以及全国考委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深入、认真的讨论。

  会议认为,面对当前出现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多样化趋势,从事自考工作的同志要继续坚定信心,坚持发展自学考试事业方针不动摇。自学考试的开放性特点能够很好地适应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自考将来的主要发展方向应该是在终身教育体系中确定自己的位置。自学考试的专业,主体是满足人民群众提高职业能力的需要。其培养目标大体上同相应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开设的相同专业一致。

  会议指出,当前自学考试的发展空间主要在三个方面。第一,本科专业有强烈的需求,自考可以加快发展,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第二,农村自考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要制定扶持政策,加快工作进度。面向农村,不仅仅是面对农业,也包括乡镇企业需要,以及小城镇化、人口转移的需要。第三是非学历的证书考试。

  会议强调指出,自学考试一定要把保证质量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自学考试能够发展,一直受到社会的欢迎,就是因为自考的社会信誉比较好。我们不能采取降低标准和难度来吸引生源,要珍惜自学考试多年来形成的这个品牌。自考也要加大宣传,让社会上更多人来了解它。

  会议最后指出,为了落实以上的原则和要求,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工作。第一,对自学考试的地位应该从法制建设上、从教育部的文件上把它规范化,加以明确。要尽快修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要充分发挥主考学校和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鼓励主考学校在专业课程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其主考专业的整体教育质量上,发挥其评估作用。第三,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国考办和地方考办要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统放适当,专科专业审批权下放必须做一些试点,因为当前还没有一个规范化的要求,各地差别太大,要先试点探索经验后再推行。

  陈至立部长的讲话和王明达副主任的工作报告,在与会代表中引起了的强烈反响和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本次会议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自考工作指明了改革和前进的方向,确定了工作的重点。特别是陈至立部长对自学考试地位和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使自考工作者很受鼓舞,坚定了信心。全国考办要求,各地考办的同志回去后要认真传达会议精神,组织本地区自考系统的同志认真学习,统一认识。同时,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按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当中,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自考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